偷吃茶叶蛋,判刑三个月认识ldquo
北京白癜风哪家最好 http://pf.39.net/bdfyy/xwdt/ 有报导指出,有一女店员在超商上班时间,偷吃2颗茶叶蛋,结果被检察官依「业务侵占罪」起诉,最后被法官判刑3个月,得易科罚金9万元;另一报导刊载,某连锁汉堡店的员工,未将顾客给的50元硬币放进收款机,反而占为己有,犯「业务侵占罪」,也被法院判刑3个月。看到这里,你一定很意外,不过才50元和2颗茶叶蛋,居然也有可能会被抓去关? 答案是肯定的,不管我们侵占的金额是一百元还是一百万、物品是茶叶蛋或昂贵器材,也不管我们在公司的职位是担任一般职员甚至主管,只要我们在工作上有处理财物的机会,都有犯下「业务侵占罪」的可能性。 让人好奇的是,为什么前言中的超商店员偷吃茶叶蛋不是算偷窃行为呢?一般很容易跟「侵占」混淆的行为就是「窃盗」,虽然两者都是将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,但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,差异就是在一开始我是不是「合法」拥有手上的财物。 「窃盗」是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下取得物品,例如偷拿别人背包里的手机,因为手机原本是放在主人的背包里,主人也没有要把手机给你的意思,在没有合法持有手机的情况下,将手机拿走就是窃盗行为。 「侵占」则是指我必须先合法持有他人的物品,再据为已有或让第三人占据,才是侵占行为。像是阿明借一台计算机给小美,小美是合法使用这台计算机,但事后她却不想要还给小明,将计算机占为己有,小美的行为就是「侵占」。或是小美合法向阿明租借一间套房,租约期限到期后,仍然继续居住,不愿意归还,也是侵占行为常见的方式。除此之外,行为人还必须要有将持有的物品不法所有的意思,如果只是因为一些原因,例如小美要归还物品的当天,因为台风没办法出门,晚了几天归还,就很难被认定属于侵占行为。 上面提到的借了东西不还、租了房子不还的例子,都是常见的「普通侵占罪」,同样都是侵占,但有些侵占方式的罚则可是来得更重,也就是前言所提到的「业务侵占罪」。 「业务侵占罪」是指将业务上持有的财物据为自己或第三人(如家人、朋友等)所有的行为。「业务」的意思就是「执行工作上的职务」,前言两个案例中的超商店员和汉堡店店员,在工作上本来就是负责管理店里的钱跟餐点等财物,所以他们在工作中拿到50块及茶叶蛋原本都是合法的,但一旦「侵占」(据为己有)了财物,就会构成「业务侵占罪」。 常见的例子,像是在公司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,侵吞公司的资金、亏空公款,或篡改账目等等。另外像公司员工本来应该要寄发礼券给客户,但却没寄出而私吞礼券,也是属于业务侵占的行为。 比较特别的是,在判断是不是「执行工作上的职务」的时候,并不会只看职称,也会看工作上实际的内容。举例来说,虽然职称是司机,但如果平时仍需要负责货款的代收,那在货款的保管上,就是业务上持有他人之物;或是公司的业务人员,在跑业务的过程中,对于公司产品或经手代收及代付的货款,也算是业务上持有。 除此之外,业务范围也不一定只跟工作实际内容有关,如果公司员工阿明动用公司福利金购买礼盒,再以阿明个人名义送给他人,或者任意招待员工去高级餐厅消费,再向公司报账请款,就算这些行为都不算是阿明的工作内容,也是属于「业务侵占罪」的范围。 假如真的成立「业务侵占罪」,偷吃2颗茶叶蛋的代价,居然要被关3个月,或是罚金9万块,换算起来真的有得不偿失的感觉。 工作中,要是我们有掌管物品及金钱的机会时,除了不要贪心起了占便宜的念头外,也可以对于物品及金钱的流向更加细心管理,留存相关收据或者财物流向的佐证数据,避免账目、物品库存量比对不符合的时候,有苦难言喔! ----------完----------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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